新华荣欣世家终身寿险:
保障增长,稳得积累:
18周岁且交费期满后,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不低于基本保额×(1+3%)(n-1)(n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即不低于基本保额按3%逐年递增后的金额。
明确利益,无惧波动:
保单利益载入合同,锁定未来,有效抵御周期波动。
终身保障,关爱人生:
保障利益覆盖终身,一生享有关爱呵护。
定向给付,守护世家:
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被保险人可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明确受益顺序与份额。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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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等待期内因疾病原因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已交保费 2、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或身体全残,或等待期后身故或身体全残,根据以下不同情形给付: ①18周岁前,给付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二者取大。 ②18周岁后,缴费期内,给付所交保费*给付系数、 ③18周岁后,缴费期满,给付所交保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基本保险金额*(1+3%)的(n-1)次方,三者取大。
给付系数:18-40周岁为1.6,41-60周岁为1.4,61周岁及以上为1.2。 |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7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的,额外给付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其金额等于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二者之较大者,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