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残疾或身故的,保险公司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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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工伤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工伤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工伤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合同约定的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公司按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计算并给付工伤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如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按公式计算并给付工伤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工伤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工伤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合同约定的残程度之一,并符合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条件的,保险公司按该被险人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保险金额给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合同约定的残程度之一,并符合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条件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保险金额给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