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进行给付,合同效力终止。
年金
合同生效五年后,被保险人可申请每年按保单账户价值的6%进行一次年金领取,领取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给付的金额等额减少。若年金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低于规定的最低金额,将终止给付后续的年金,合同继续有效。
满期金
合同期满,按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进行给付,合同效力终止。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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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按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进行给付,合同效力终止。 |
年金 | 合同生效五年后,可申请每年按保单账户价值的6%进行一次年金领取,领取后保单账户价值按给付的金额等额减少。若年金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低于规定的最低金额,将终止给付后续的年金,合同继续有效。 |
满期金 | 合同期满,按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进行给付,合同效力终止。 |
投保人:张先生
被保险人:张先生本人
被保险人年龄:45周岁
趸交保险费:100000元人民币
若张先生在保险期间未发生部分提取,也未申请年金领取,则他的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保单账户价值 |
年金 |
保单账户价值×6% (保单生效5年后每年领取一次至保单账户价值低于最低金额) |
满期金 | 保单账户价值 |
王先生(45 岁)为自己投保了中法鸿鑫三号年金保险(万能型),一次性交保费 10 万元,保险期间 10 年,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