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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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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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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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每次给付45%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4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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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症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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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每次给付60%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2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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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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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内,给付主险已交纳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首次给付健康源2019增强版重疾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其余五次分别给付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额,每组仅给付一次,累计给付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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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特别关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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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确诊按轻症给付,再次确诊按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给付45%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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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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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若从未发生合同所指的重疾,且自其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在认可医院治疗的,按基本保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同一个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天数以90日为限;累计给付的住院关爱剪贴保险金达到合同基本保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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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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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确诊恶性肿瘤,先按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第二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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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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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的200%;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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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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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因意外伤害或90日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费的200%;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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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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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轻症或中症可免交后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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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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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重疾可免交后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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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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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至保险期届满,可领取满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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