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附加安享盈终身寿险(万能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投保年限
万能型终身寿险,主要提供身故保障,按保单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相同,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犹豫期: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


投保范围: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主保险合同相同。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不承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 项情形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2-7 项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天安人寿附加安享盈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保单账户价值×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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