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对于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最先发生时日以下列约定为准。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其金额按下列情况计算。 1、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18周岁且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以前身故或全残,则该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发生时下列两项中金额较大者: ①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②保险合同的累计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18周岁且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或以后身故或全残,或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则 (1)若交费期间未届满,则该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发生时下列两项中金额较大者: ①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②保险合同的累计保险费×对应比例。 (2)若交费期间已届满,则该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发生时下列三项中金额较大者: ①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2%)(n−1),其中n为保单年度数;②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③保险合同的累计保险费×对应比例 对应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