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装船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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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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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限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保险标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三)运输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

  (四)桥梁码头坍塌;

  (五)因本条(一)至(四)项原因所致运输船舶沉没失踪。

  第六条 在保险期间内,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因运输船舶摇摆导致保险标的碰撞、挤压而造成的损失;

  (二)因机动车辆上、下船舶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三)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

  (四)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导致的损失;

  (五)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承担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六)在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范围
暂无说明
投保须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二条 投保人应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保险费交付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当谨慎选择承运人,并督促承运人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对于因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保险人对扩大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

第十五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行使或者保留向该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偿金额。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扣押、哄抢;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三)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第八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的损失;

(二)运输船舶本身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开始前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数量短差及其他货物损失;

(四)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车上货物包装不善、装载不妥造成的损失;

(八)车辆、货物紧固、配载不当造成的损失;

(九)任何污染引起的损失;

(十)其他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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