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火灾保险附加险
附加盗抢保险
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林木火灾保险》(以下简称为“主险”)后,方可投保《附加盗抢保险》(以下简称为“附
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抢劫、有明显痕迹的行窃或偷盗(以下简称“盗窃”)行为导致保险单载明地址内保险林木的
灭失、死亡或损失,造成的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详情请见详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