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第三者责任
兹 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列明的合同保证期限内因被保险的承包人为履行工程合同在进行维修保养的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临近区域内的第三者人身伤 亡、疾病(无论死亡与否)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但该责任最高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及累计事故赔偿限额: 。
(具体内容请查看详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