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年金给付
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按年、按月或一次性领取年金。在年金领取起始日之前,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变更年金领取方式。
(一)按年或按月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按年或按月依据定额平准型或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方式给付年金。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给付年金,直至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给付年金,并保证给付十年,即若被保险人在年金给付未满十年时身故,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剩余固定年金至十年期满,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在年金给付满十年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一次性给付(选择趸交交费方式的不得选择此种给付方式):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年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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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按年、按月或一次性领取年金。在年金领取起始日之前,投保人 可以向我们申请变更年金领取方式。 |
年金 | 若在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我们按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
太平洋团体年金保险乙款条款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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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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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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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平准型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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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额 (可按月或年领取,一直领取至身故) |
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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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额 (可按月或年领取,一直领取至身故,未领取满10年身故,受益人继续领取满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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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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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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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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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现金价值 (未领取年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