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造成突发急性病、故意犯罪、吸食毒品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附加建工突发急性病团体定期寿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