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惠安享年金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5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年金终身领取,每年领取基本保额的8%;70岁领取相当于已交保费的祝寿金;终身享有身故保障,确保保费资金安全;特设全残年金双倍领取,更显人性关怀。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1、年金终身领取—理财规划好帮手 
年金在合同生效后即可领取,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8%,直至终身,满足客户持续、稳健的财务规划需求。年金可自由指定受益人,实现财富灵活规划分配。 

2、七十保费全返—古稀人生有双庆 
除了持续到终身的年金领取,70岁还有相当于所交保费总额的祝寿金领取,越老越富有,越活越开心。 

3、红利保值增值—抵御通胀真稳健 
年年参加红利分配,聚沙成塔,稳健增值,抵御通胀风险。年金及红利可每年复利累积生息,也可在需要时领取使用。 

4、全残年金双倍—保障安心更贴心 
终身享有身故保障,确保保费资金安全稳健。特设被保险人全残年金双倍领取,安心更贴心。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保险提供以下保险保障: 

1、年金 
自合同生效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年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2、全残额外年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被鉴定为全残,本公司自收到全残鉴定书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全残额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全残额外年金于本公司收到全残鉴定书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3、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4、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w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性别、投保年龄、投保份数、交费方式及交费期间等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年金 若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年金,直至身故。
全残额外年金 若在保险期间内首次被鉴定为全残,我们自收到全残鉴定书后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全残额外年金,直至身故。
祝寿金 若生存至70周岁,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若在70周岁以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时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身故时保单现金价值。 若在70周岁以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时保单现金价值。
保险案例

先生,35周岁,近年投资股市赚了不少钱,计划未来5年每年从股市抽出部分资金,对冲股市风险,并为老年生活提供多一份保障,选择“智惠安享”5年交计划,投保100份,每年交费100,000元,交费5年。保险利益如下:

 

1、 生存给付

年金:

投保后即可每年领取年金5,368元,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入,并补充养老规划。

祝寿金:

年满70周岁,领取祝寿金500,000元,守护财富,老年生活更无忧。

年金、祝寿金如不领取,可留存于本公司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进行累积生息,按3%的累积利率预测:

先生60周岁时,生存给付累积账户的累积余额为206,953元;

先生86周岁时,生存给付累积账户的累积余额为1,455,618元。

全残额外年金:

若不幸全残,可每年再领取年金5,368元,多一份年金,多一份关怀。

2、 分红金:

红利年度分配,复利累积生息,也可在需要时取用。

3、 生命保障:

身故保障金额最高为618,968元,有效化解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房贷等方面的经济风险,并实现财产传承。
 

责任免除

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发生全残,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全残额外年金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1、 投保年龄:

本保险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55周岁。


2、 保险费及交费方式:

每份年交保费1000元,可选择趸交(即一次性支付)、3年限期年交、5年限期年交、10年限期年交或20年限期年交。


3、 保险期间:

被保险人终身。

 

谁能保
0-5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年金
8%基本保额
全残额外年金
8%基本保额
祝寿金
已交保费
身故
未满70周岁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已满70周岁
基本保额或保单现金价值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智惠安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张先生35周岁,为自己投保“智惠安享年金保险(分红型)”5年交计划,投保100份,交费期间5年,年交保费100000元,基本保额671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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