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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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未满18周岁的,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的,按已支付的保险费乘以对应的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对应比例:40周及以下: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