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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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
自合同生效第5年起,若被保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则第5年-64周岁期间,每年都可以领25%基本保额。 |
养老年金 |
自65周岁起,若被保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每年都可以领100%基本保额,直到105周岁,其中前25年养老金有保证100%兑现。 |
身故保险金 |
若保险期间,被保人不幸身故,按以下约定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首次养老金领取前身故:赔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②25年保证领取期间身故:按未领完的保证领取的养老金之和理赔; ③领完保证给付的25年养老金后身故的:不承担身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