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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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 |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被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并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与确诊或治疗该恶性肿瘤相关的、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救护车费等。 |
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 被保险人因罹患恶性肿瘤在合同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恶性肿瘤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的治疗费用。 |
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 被保险人经保险合同指定医疗机构诊断罹患恶性肿瘤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30日(含住院当日)或住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恶性肿瘤门急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