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105%×(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附加福利安康B款住院津贴合同5的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与附加福利安康B款住院津贴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上述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上述附加福利安康B款住院津贴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附加福利安康B款住院津贴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二、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我们按照以下方式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附加福利安康B款住院津贴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满期给付比例。当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20年时,上述满期给付比例为120%;当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30年时,上述满期给付比例为150%。
上述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本合同期满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上述附加福利安康B款住院津贴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附加福利安康B款住院津贴合同期满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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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如果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105%×(合同的年交保险费+年交保险费)×身故时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 2.身故时合同与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上述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根据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的年龄计算。 |
满期保险金 | 如果在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我们按照以下方式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合同的年交保险费+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满期给付比例。当选择的保险期间为20年时,上述满期给付比例为120%;当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30年时,上述满期给付比例为150%。 |
保险期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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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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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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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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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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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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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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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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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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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刚出生的儿子,投保了2份“太平福利安康B款医疗保障计划”,计划包含太平福利安康B款两全保险,选择10年交费,保30年,年交保费约5440元,住院津贴与重症津贴每日赔付额皆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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