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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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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保险金 | 如果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等待期后发生疾病并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按下列约定承担给付住院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1. 如果在申请该次住院费用保险金之前已经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医疗费用的补偿,我们对该次住院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扣除取得的补偿和 100 元后的剩余部分按合同约定的住院费用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 2. 如果在申请该次住院费用保险金之前没有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取得针对该次医疗费用的补偿,我们对该次住院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扣除 100 元后的剩余部分按合同约定的住院费用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如果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等待期后发生疾病并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每次住院从第 3 日开始按实际住院日数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
意外门诊保险金 | 如果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进行必要的门诊治疗,我们按合同约定承担给付意外门诊保险金的责任。 |
投保年龄:7-17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趸交
交费金额:450元
投保份额: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1份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进行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故意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
邪教组织活动;
3.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10. 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失常;医疗事故;
11. 接受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妊娠(含宫外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2. 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
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22、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13. 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
14. 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视力矫正;美容手术、整形手术;安装假齿、假眼、假肢及其他附属品;但
因意外伤害所致的矫形、矫形手术、外科整形手术不在此限;
1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中国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受治疗;
16. 被保险人对本合同生效前已遭受的意外伤害、已患未治愈疾病或已有残疾的治疗。但我们在承保时
已知晓并做出书面认可的不在此限。
保什么 | 保多少 | |
意外门诊 | 未获得社会医疗保险补偿 | (实际费用-100)×约定比例 |
已获得社会医疗保险补偿 | (实际费用-已获得补偿-100)×约定比例 | |
住院费用 | 未获得社会医疗保险补偿 | (实际费用-100)×约定比例 |
已获得社会医疗保险补偿 | (实际费用-已获得补偿-100)×约定比例 | |
住院补贴 | (实际住院天数-2)×基本保额 |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自杀、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先天性畸形、遗传性疾病等;精神错乱或失常;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视力矫正;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等;美容手术、整形手术等;分娩、流产、未遵医嘱、医疗事故、参加高风险运动等;在中国境外或台湾、香港、澳门接受治疗;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先生(30 岁)为自己8岁宝宝投保了太平少儿乐成长自助保险卡(B款),意外门诊5000元,每天补贴50元,住院费用1万元,保险期间 1 年,一次性交费45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