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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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费用保险金 | 因意外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针对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在扣除400元的免赔后,按下列比例给付普通住院费用保险金、; 1)若入住投保所在地三级医院的,按70%的比例进行给付; 2)若入住投保所在地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按80%的比例进行给付 |
大额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 | 因合同约定重大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针对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对超出“普通住院费用保险金”给付上限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大二住院费用保险金。 |
全残护理保险金 | 因发生全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按保险金额给付全残护理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想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
健康维护金 | 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想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自费项目、未告知既往症、先天性疾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精神和行为障碍、预防性手术、疗养、参加高危险运动、犯罪、自杀、无证驾驶、战争和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主险--成长无忧日常看护个人护理保险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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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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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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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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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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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4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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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医院就医(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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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4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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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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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1200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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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附加成长无忧住院费用个人医疗保险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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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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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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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护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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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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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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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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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维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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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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