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或住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合同中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和治疗;
2、仅有临床不适症状,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均不是明确疾病的住院;
3、不符合国家《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
4、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职业病;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的治疗费、性病的治疗费;成瘾性物质的门诊戒断治疗费;被保险人接受妊娠及其并发症、流产、分娩、节育、不孕不育、绝育的手术和医疗性服务;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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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合同约定给付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 |
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进行住院手术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手术费按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金。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的每次住院按合同方式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
重病监护津贴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入住医院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的每次入住医院重症监护病房按合同方式给付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 |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