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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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第6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1)累计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