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身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经“本公司”核查属实,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金额之和:
一、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二、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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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经“本公司”核查属实,本公司向被保 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金额之和: 一、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二、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
一、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 被保险人犯罪行为;
三、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遵医嘱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除外);
四、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见3.18
释义);
六、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漂流、赛马、赛车、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及其
他高风险体育运动或娱乐活动。
九、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见3.18 释义)期间;
因第一至第八项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在第九项规定的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向投保人退
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本合同终止。
投保人申请保险金额变更,经本公司同意,保险金额增加的,如果被保险人在自新增保险金额生效之
日起两年内自杀导致身故的,本公司对增加的保险金额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在前述情况下身故保险金产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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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 |
泰康附加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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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附加险 |
主险 |
附加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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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类别 |
终身寿险(万能型) |
健康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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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
0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至60周岁(含) |
0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至55周岁(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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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 |
终身 |
同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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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间 |
谁能保
0-60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感染艾滋、参加高危运动、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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