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6/10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预防齿科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就诊“治疗齿科”的诊疗项目,发生合理预防齿科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基本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预防齿科医疗保险金。 |
治疗齿科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就诊“预防齿科”的诊疗项目,发生合理治疗齿科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基本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治疗齿科医疗保险金。 |
意外齿科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就诊,因此发生的合理意外齿科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基本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意外齿科医疗保险金。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或者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非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被保险人未遵照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生医嘱;
3、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