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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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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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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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前往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在该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及主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200元后,按余额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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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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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前往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经专科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在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意外住院每日补贴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金。
意外住院每日补贴金额为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0.5%。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金的住院天数以1000天为限;在一个保险年度中,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金的住院天数最高以10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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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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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以下公式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主险合同、附加合同、附加于主险合同的其他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之和×保险期间系数
若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25年,则保险期间系数为120%;若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30年,则保险期间系数为135%。
被保险人发生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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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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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以下公式给付满期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方式系数+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保险期间系数
若附加合同交费方式为年交,则交费方式系数为100%;若附加合同交费方式为月交,则交费方式系数为108%;若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25年,则保险期间系数为120%;若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30年,则保险期间系数为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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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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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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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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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简称“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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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汽车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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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自驾车、乘坐网约车、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自驾车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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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车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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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自驾车、乘坐网约车、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自驾车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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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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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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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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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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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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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法定节假日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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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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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法定节假日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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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自驾车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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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内,驾驶或乘坐自驾车、乘坐网约车、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4倍给付法定节假日自驾车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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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自驾车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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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内,驾驶或乘坐自驾车、乘坐网约车、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4倍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法定节假日自驾车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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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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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6倍给付法定节假日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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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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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6倍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法定节假日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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