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本公司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1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本合同终止。
二、年金给付
1. 年领
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须为某月1 日)及之后的每个首次领取日对应的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在个人账户结算并扣除当月保单管理费后,本公司将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6%给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500 元,本公司将终止给付后续年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2. 月领
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须为某月1 日)及之后的每月1 日零时仍生存,在个人账户结算并扣除当月保单管理费后,本公司将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0.5%给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500 元,本公司将终止给付后续年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3.转换年金选择权
被保险人可将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保险。若被保险人选择将本合同的全部个人账户价值转换为年金保险,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选择将本合同的部分个人账户价值转换为年金保险,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本合同继续有效。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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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 人账户价值即为零,本合同终止。 |
年金给付 | 1. 年领 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须为某月1 日)及之后的每个首次领取日对应的周年日零时 仍生存,在个人账户结算并扣除当月保单管理费后,本公司将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6%给付年金, 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500 元,本公司将终止给付后续年金,本合同继 续有效。 2. 月领 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须为某月1 日)及之后的每月1 日零时仍生存,在个人账户 结算并扣除当月保单管理费后,本公司将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0.5%给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 价值等额减少。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500 元,本公司将终止给付后续年金,本合同继 续有效。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 | 个人账户价值 | |
年金 | 年领 |
个人账户价值×6% (保单生效满5年后,若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500元可申请分期领取年金) |
月领 |
个人账户价值×0.5% (保单生效满5年后,若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500元可申请分期领取年金)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