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名称
生命健宁天使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 产品前言
一款兼具储蓄与保障,为家庭中流砥柱提供意外风险、疾病风险、房贷风险收入损失保障的最佳保险产品。
3. 产品特色
满期返本不花钱
无论是否发生保险责任,满期即给付已交保费,真正做到不花钱。
永不失业保收入
重度失能按月给付,一般失能按比例给付,保证了收入来源,保证了挣钱能力。
抵御风险能支出
高额赔付可以帮助减少负债,承担未来的压力与风险,赢得尊严,保护幸福。
4.保险利益
1、重度失能保险金给付
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患疾病,导致重度失能,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保险费;因意外或疾病导致重度失能,每月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给付重度失能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重度失能状态消失。
2、一般失能保险金给付
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患疾病导致一般失能,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保险费;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一般失能,按一般失能程度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累计给付以保额为限,合同继续有效。
3、公共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再给付等值于一般失能保险金的公共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4、全残保险金给付
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患疾病导致全残,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全残,给付本保险金额在扣除已经给付的重度失能保险金及一般失能保险金后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5、保险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符合本条第一项所述重度失能保险金给付条件,本公司将豁免自被保险人被确诊重度失能之日起至重度失能状态消失期间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6、满期保险金给付
合同期满,将给付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总和,本合同终止。
(具体内容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度失能保险金给付 |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患疾病,由司法鉴定机构 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度失能,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已 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患疾病,且在该疾病被确 诊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 的重度失能,本公司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发生重度失能之日起每月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给 付重度失能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重度失能状态消失;3.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该意外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 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度失能,本公司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发 生重度失能之日起每月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给付重度失能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重度失 能状态消失。 |
一般失能保险金给付 |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患疾病,由司法鉴定机构 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一般失能,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已 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患疾病,且在该疾病被确 诊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 的一般失能,本公司将按一般失能程度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 一般失能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3.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该意外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 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一般失能,本公司将按一般失能程度等 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一般失能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
全残保险金 |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患疾病,并且自患疾病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疾病被鉴定为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本公司将无息 退还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患疾病,并且自患疾病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疾病被鉴定为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本公司将按本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在扣除已经给付的重度失能保险金及一般失能保险金后给付全残保险金,本 合同终止; 3.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 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被鉴定为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在扣除已经给付的重度失能保险金及一般失能保险金后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豁免保险费 | 若被保险人符合本条第一项所述重度失能保险金给付条件,本公司将豁免自被保险人被确 诊重度失能之日起至重度失能状态消失期间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
满期保险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 的已交保险费总和(仅指以标准体费率计算的保险费部分,且不包括已豁免部分的保险费)给 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公共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该意外发 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 的一般失能,本公司将在给付本条第二项所述一般失能保险金后,再给付等值于一般失能保险 金的公共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周岁,企业白领,这两年刚刚通过贷款购置了房产,结婚且喜得贵子;目前房屋按揭20年,月供3000元;还需还银行贷款48万,为自己投保“健宁天使收入损失”保障计划。
险种 |
保险金额 |
年交保费 |
保障期 |
交费期 |
健宁天使收入损失保险 |
50万元 |
3650元 |
30年 |
20年 |
总计 |
每天10元购买50万元的高额保障 |
保险责任 |
最高给付 |
备注 |
重度失能保险金 |
177万 |
每月5000元 |
一般失能保险金 |
32.5万 |
|
公共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 |
65万 |
一般失能的2倍 |
全残保险金 |
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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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保险金 |
7.3万 |
满期退还健宁天使所交保费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度失能、一般失能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7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重度失能保险金 | 已交保费 |
基本保额×1% (自确诊重度失能之日起每月领取一次) |
一般失能保险金 | 已交保费 | 基本保额×一般失能程度等级对应比例 |
公共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 | 基本保额×一般失能程度等级对应比例 | |
全残 |
基本保额-已领取重度失能金-已领取一般失能金 (保单生效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 |
|
豁免保费 |
免交余期保费 (符合重度失能条件的,可免交自确诊重度失能之日起至重度失能状态消失期间应交的保费) |
|
满期金 | 已交保费 |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1年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造成死亡、伤残或疾病的、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患遗传性疾病等;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金先生,30周岁,企业白领,这两年刚刚通过贷款购置了房产,结婚且喜得贵子;目前房屋按揭20年,月供3000元;还需还银行贷款48万,为自己投保“健宁天使收入损失”保障计划,保险金额50万元,年交3650元,交费20年,保险期间30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