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1:18岁前和50/60岁后所有重疾保额翻倍
如果是孩子投,在18岁前和50岁后,所有重疾双倍赔付。
如果是成人投,在60岁后,所有重疾双倍赔付。
在重疾最高发的阶段,所有重疾,皆额外100%赔付,非常实用。
既可以抵御医疗通胀,又可以在最需要的阶段提供高保额。
优势2:高发三大重疾皆有3次保障,且每次双倍赔付
恶性肿瘤重度、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占据理赔前三名,占比高达80%-90%。
在癌症发病率最高的年龄阶段,翻倍赔付,而且可以赔3次,每次都可以翻倍。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很多癌症的生存率很高,但得过癌症的人更容易再次生病,多次赔付更有保障。
优势3:等待期短
等待期只有90天。
等待期内因疾病出险是不予赔付的,因此越短对客户越友好。
目前市场上重疾险等待期最短的就是90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21种、分6组赔6次、间隔180天、每次给付100%基本保额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0种、每次给付60%基本保额,累计2次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40种、每次给付30%基本保额,累计6次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前,给付300%已交保费;18周岁后,给付基本保额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18周岁后,给付基本保额 |
可选责任 |
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特定附加合同保险费 |
其他保障 |
恶性肿瘤二/三次给付保险金:间隔3年,给付100%基本保额(新发、复发、转移、持续) 脑中风后遗二/三次给付保险金:间隔3年、非陈旧异常,给付100%基本保额 急性心肌梗死二/三次给付保险金:间隔3年、非陈旧异常,给付100%基本保额 特定疾病二/三次给付保险金:恶性肿瘤二/三次、脑中风后遗二/三次金、急性心肌梗死二/三次: 18周岁前投保,18周岁前及50周岁后给付双倍;18周岁及以后投保,60周岁后给付双倍 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18周岁前投保,18周岁前及50周岁后给付双倍;18周岁及以后投保,60周岁后给付双倍 |
承保年龄:0-60 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15/19/20/25/30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