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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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或于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在给付第一项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特定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可选) |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遭受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或航空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在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和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约定的倍数给付特定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