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项目 | 说明 |
|---|---|
| 保障内容 |
养老年金(终身领取,金额固定) 自起领日起,被保险人在领取日(年领为保单周年日,月领为保单周月日)零时生存,按约定领取年金,直至身故: 年领:每年领基本保额,如基本保额 10 万元,每年固定领 10 万元,适配年度旅游、医疗等大额开支; 月领:每月领基本保额的 8.4%,若基本保额 10 万元,每月领 8400 元,可直接补充月度生活费,贴合日常养老节奏。 身故 / 全残保险金(保底返还,资金安全)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含双目失明、四肢缺失等 8 类情形),按 “已交保费、现金价值” 二者中的较高者赔付,合同终止。若未领取或仅领少量年金,身故 / 全残至少返还已交保费,避免资金亏损,例如累计交保费 50 万元,身故时现金价值 45 万元,按 50 万元赔付,保障本金安全。 投保人意外豁免(缴费期防护,责任延续)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且投保人在缴费期内因意外伤害身故 / 全残、未满 60 周岁,可豁免后续全部保费,合同继续有效。例如父母为孩子投保,若父母不幸意外身故,后续保费不用交,孩子仍能在起领年龄后正常领年金,避免缴费中断导致保障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