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附加创富人生定期寿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5年且至65周岁
投保年限
中长期人寿保障产品,针对身故提供赔付。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投资型主险强有力的配合,投资保障双重享受

区别于主险强大的投资功能,本附加险着重于人寿保障,两者功能清晰,相得益彰,一站式的服务和一揽子的解决方案更带给您无限便捷;

 

相对低廉的费用,年轻时购买更有优势

区别于单独购买,本附加险价格相对低廉。根据被保险人年龄量身定价,真正做到物有所值;

 

方便的自动缴费程序

每月将直接从主险账户中扣除本附加险保费,避免月缴费的烦恼。

 

保障利益:

被保险人若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全额给付保险金。

 

提示:本材料所载信息仅供您理解瑞泰人寿附加险产品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正式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身故,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费率表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负上述保险金的给付责任,本附加合同终止: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增加身故保险金额生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我们对增加的保险金额不承担给付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投保须知

投保人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与主合同的投保人为同一人。

 

被保险人
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与主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同一人,且在本附加合同保险单期满日被保险人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本附加合同所指周岁,均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被保险人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谁能保
0-65周岁
多少钱

李先生35周岁投保瑞泰附加创富人生定期寿险,基本保额10万元,年交保费143.6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瑞泰附加创富人生定期寿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约定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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