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等待期
|
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为等待期;保险单到期后30日内您为被保险人重新投保本保险的或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无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住院治疗而产生属于与诶定的费用,保险公司将就其每次住院发生的约定范围内的医学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给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年限额、每日限额和最高给付日数范围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详见合同保障利益表。
如果被保险人接受必选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且在合同保险期间结束之日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保险期间内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责任,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合同终止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
器官移植
|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肾脏、心脏、肝脏、肺或骨髓移植手术而产生合理且必需的费用,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该项费用的年度赔偿限额,详见合同保障利益表。但不包括寻找器官配型、器官获取、器官储藏及运送等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在进行器官移植之前,均须事先与医疗中心联系以获得事先授权。除非被保险人取得了事先授权,否则被保险人将额外承担该次相应全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40%。
|
非住院肾透析及癌症治疗
|
在保险期间内,对于由专科医师推荐的被保险人需要进行的医疗上必要的肾透析的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在合法注册的癌症治疗中心治疗癌症的门诊费用,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该项费用的年度赔偿限额,详见合同保障利益表。
|
紧急意外门诊牙科治疗
|
在保险期间内,对于以下紧急意外门诊牙科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该项费用的年度赔偿限额,详见合同保障利益表。
(1)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事故导致其自然牙齿或牙龈伤害而在意外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的医疗上必要的牙科急症诊疗的费用。
(2)同一牙医在意外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供的后续诊疗的费用(包括处方医药用品和药品的费用)。
|
紧急意外门诊治疗
|
在保险期间内,对于以下紧急意外门诊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该项费用的年度赔偿限额,详见合同保障利益表。
(1)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对其因该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进行急症诊疗的费用。
(2)同一医师在意外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供的后续诊疗的费用(包括处方医药用品和药品的费用)。
|
全球紧急救援
|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需要紧急救援的,可拨打24小时救援热线电话,保险公司将通过授权的救援机构提供如下紧急救援服务:紧急医疗转运、医疗送返、照顾未成年子女、遗体送返或火化、安排亲友探望。
|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属于合同约定的费用,保险公司将就其每次在医院治疗发生的约定范围内的医学必要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给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年限额、每日限额和最高给付日数范围内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详见合同保障利益表。若被保险人已经从其他保障项目中获得了赔偿,则保险公司将不会重复给付保险金。同一病症每天的就诊次数限于一次。
|
常规牙科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其保障区域内发生承保事故,经牙科医生在牙科诊所或设有牙科室的医院的治疗而发生属于合同约定的费用,保险公司将就其每次在医院治疗发生的约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给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年限额范围内给付常规牙科保险金,详见合同保障利益表。
|
体检疫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其保障区域内发生合同约定的的体检疫苗费用,保险公司将就其每次发生的约定范围内的体检疫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给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年限额范围内给付体检疫苗保险金,详见合同保障利益表。若被保险人已经从其他保障项目中获得了赔偿,则保险公司将不会重复给付保险金。本项责任须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同时选择方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