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优势
主险产品,灵活投保:
作为主险产品,您可以单独购买,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与其他险种灵活搭配,组合购买。
保费低廉,保障全面:
本产品保费低廉,保险责任除了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保险金外,还对意外烧伤提供了保障,让您的健康人生更多一份安全感。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给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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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按保险金额给付 |
三项保险金给付总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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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保险金 |
按保险金额×《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相应比例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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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烧伤保险金 |
按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相应比例给付 |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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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天内身故的, 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天内造成合同 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中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 按表中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180 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将按自事故之日起第180 天的身体情况 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意外烧伤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 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烧伤程度之一的,按表中 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
张先生,公务员,30岁,投保《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0万元,年交保险费400元。
保险期间内,张先生可以获得以下保障:
1. 意外身故保险金:20万元;
2. 意外伤残保险金:20万元×伤残等级对应给付比例;
3. 意外烧伤保险金:20万元×烧伤等级对应给付比例;
三项责任保险期间内累计最高给付额以20万为限。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缴费
续保方式:可续保至69周岁
投保年龄:0至59周岁
张先生30岁,投保《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0万元,年交保险费4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流产、分娩、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置身于任何航空装置、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 流产、分娩;
3) 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所致事故;
4) 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 置身于任何航空装置或空中运输工具(但不包括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用航班);
6) 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
7) 犯罪、拒捕、自杀、自伤、斗殴、醉酒,以及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8) 无驾驶证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饮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
9) 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身故 | 保险金额 |
意外残疾 | 保险金额×残疾等级约定比例 |
意外烧伤 | 保险金额×烧伤等级约定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