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兹因本保险单附表所列雇主凭书面投保单及有关函件(均应作为本合同及以后续保的基础,并应视为本保险单的一部分)向本保险单签署人(以下称本公司)申请担保附表所列雇员的忠诚。
本公司特证明,根据本保险单的条款和险别或有关的批单或保险单其他措辞,及付给本公司附表规定的保费,本公司同意赔付雇主由于附表所列任何一名或一名以上雇员在下述情况下:
(1)附表规定的赔偿期内;及
(2)在上述雇员不中断的雇佣期间;及
(3)和上述雇员有关的职业和职责中。
因欺骗或不忠实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但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任:
(1)有关雇员欺骗或不诚实的任何行为,除非前述行为在上述赔偿期内或赔偿期后六个月内或在雇员死亡、被解雇或退休后六个月内发现,上述以首先发生者为准;
(2)如果雇主的营业性质或雇佣的职责或条件发生变更,或者没有本公司的认可,减少雇员的报酬,或者保证帐目准确性的预防措施和检查没有切实遵守;
(3)高于赔偿期的总赔偿限额的数额。
又,雇主应该遵守及履行本保险单及批单有关雇主应做的或应予遵守的条款及规定以及投保单内真实的陈述和回答。
特立本保险单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