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帐册文件丢失险
兹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注册税务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从事本保险合同列明业务的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提供的帐册、报表、文件或其他会计资料的损毁、灭失和丢失,而发生的寻找和恢复这些帐册、报表、文件或其他会计资料的费用。
对于上述费用,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进行赔偿;被保险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但保险人在本附加险条款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载明的相应的赔偿限额。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