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运输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附加保险费,在累计责任限额RMB100万元之内,本保险扩展承保如下责任:
一、紧急医疗转送:赴台渔工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保险人将安排救 护车或其他适当交通工具由医生或护士陪同转送赴台渔工从初诊地点至邻近且对治疗其伤病最适当的医院。保险人将负担上述转送费用(海上救助除外),医疗转送 必须由保险人授权援助机构的医生及赴台渔工的主治医生共同认定属于医疗上所必需。上述转送费用对每一渔工每次事故的赔偿责任以RMB3000元为限。
二、医疗转送回居住地:在当地治疗后,根据赴台渔工的主治医生和保险人授权援助机构 的医生共同认定,赴台渔工的病情不会影响其作为普通乘客医疗转送回居住地,保险人将安排赴台渔工乘正常航班(经济舱)或其他适当的交通工具回居住地。此交 通工具的选择根据赴台渔工的病情而定,保险人负担其费用。保险人还将承担医疗上必需使用的轮椅、担架或其他辅助设备的费用。赴台渔工转送的任何决定必须是 其主治医生和保险人授权援助机构的医生在医疗监控下共同决定。上述费用对每一渔工每次事故的赔偿责任以RMB5000元为限。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详情请看详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