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现工作岗位后旧伤复发;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被依法认定或被视同为工伤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