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尊享理财二号年金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9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专属年金理财产品,保单生效第二年即可领取保险金,期满可领取约定保额。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从本主险合同生效满2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至满9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含)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本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上述“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费计算。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 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 (2)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满期生存保险金 若于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 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从合同生效满 2 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至满 9 个保单年度的保 单周年日(含)止,若于每个保单年度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 所交保险费的 5%给付“生存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若曾复效,则自本主险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69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前海尊享理财二号年金保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已交保费×5%

(保单生效第2年至第9年,每年领取一次)

满期生存金
基本保额
身故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4人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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