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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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照期满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您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交费年期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保险公司按照身故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已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一次性护理金 |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达到长期护理状态,给付已交保费。 |
长期护理保险金 |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达到长期护理状态,次月1日起,每月给付1倍基本保额,最高给付3年。 |
意外长期护理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70岁前,因意外伤害导致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起长期护理需要,每月额外给付1倍基本保额,最高给付3年。 |
豁免保险费 | 达到长期护理状态且持续180天,免交保险合同的剩余各期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