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尊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长期分红型理财保障,年年可领生存金,交费期满时可领取所交保费的2%并且60周岁还可领取保额50%,伴随终身身价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第3 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1之前,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2的18%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第3 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6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 

在交费期满的保单年度3末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2%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按照期满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祝福保险金 

本主险合同第3 个保单周年日后(含第3 个保单周年日),到达6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祝福保险金。

若到达本主险合同第3 个保单周年日时,被保险人年龄已超过60 周岁,我们将不承担给付祝福保险金的责任。

 

身故保险金 

(1)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18 周岁以下(不含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按下面方式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18 周岁及以上的,身故保险金按下面方式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第1 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第2 个及以后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1)投保时的年龄为18 周岁以下的,身故保 险金按下面方式给付: 若于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 险费,合同终止。 若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 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投保时的年龄为18 周岁及以上的,身故保险金按下面方式 给付: 若于第1 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120%给 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于第2 个及以后保单年度内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 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3 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每 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2的18%给付生 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3 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基 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 在交费期满的保单年度末仍生存,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2%给付 特别生存保险金。
祝福金 合同第3 个保单周年日后,到达60 周岁的 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祝福保险金。 若到达合同第3 个保单周年日时,年龄已超过60 周岁, 我们将不承担给付祝福保险金的责任。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60周岁前

基本保额×18%

(保单生效第3年起每年领取一次)

含60周岁后

基本保额×20%

(每年领取一次)

特别生存金

已交保费×2%

(交费期满时领取一次)

祝福金

基本保额×50%

(保单生效第3年起至60周岁每年领取一次)

投保年龄未满18周岁身故 18周岁前 已交保费
含18周岁后 已交保费×105%
投保年龄已满18周岁身故 单生效起1年内 已交保费×120%
保单生效第2年起 已交保费×105%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违法乱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平安尊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王先生为其妻子李女士(30岁)投保平安尊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 50000
元,交费期为 3年,年交保费 168530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假设李女士 65周岁
的保单周年日后不幸身故。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0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