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平安聚富步步高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本主险合同生效满5周年,且于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如被保险人资产评估日仍生存,可随时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我们按下一个的本主险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下列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危险保額:
(2)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本主险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时,若您支付的保险费均未分配进入投资账户,本项金额为可投资保险费。
平安附加聚富步步高两全保险(万能型)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主险合同生效满5周年,且于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如被保险人仍生存,可随时申请领取本附加险合同的“生存保险金”,我们按收到申请书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本附加险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必须与主险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同时申请领取。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下列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l)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危险保额;
(2)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当时本附加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生存保险金 | 本主险合同生效满5周年,且于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如资产评估日仍生存,可随时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按下一个的本主险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身故,按下列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身故当时的危险保額:(2)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本主险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时,若支付的保险费均未分配进入投资账户,本项金额为可投资保险费。 |
王先生55周岁,男性,为本人投保平安聚富步步高投资连结保险以及平安附加聚富步步高两全保险(万能型),一次性支付保险费100000元。60岁的保单周年日时王先生为了获得稳定的收益以满足养老金需求,从主险投资账户中领取3万元分配至附加险合同,并在此后5年每年的保单周年日从主险投资账户中领取1万元分配至附加险合同。
注:
1、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2、上表中进入投资账户的价值=趸交保险费-初始费用。
3、上图例仅供您理解示例,详细情况以产品说明书和条款为准。
4、本保险计划的现金价值和保障成本,会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保险费金额、投资收益等不同而不同。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时您支付的保险费均未分配进入投资账户,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
主险 —— 平安聚富步步高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 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生存金 |
投资单位价值总额 (保单生效满5周年且已满60周岁,可领取一次) |
身故 | 危险保额 + 投资单位价值总额 |
附加险 —— 平安附加聚富步步高两全保险(万能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生存金 |
个人账户价值 (保单生效满5周年且已满60周岁,可领取一次) |
身故 | 危险保额 + 个人账户价值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