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附约有效期间,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天之内必须住院并经住院医疗;或保单生效六十天后因疾病必须住院并经住院医疗,保险人按照以下条款在约定的保险金额中给付保险金。
1、住院费保险金将按被保险人住院床位实际费用支出给付,但每日最高给付额为人民币贰拾元:
2、住院手术费保险金将按被保险人入住医院并接受医生施行手术的实际费用支出给付:
3、医院杂项费保险金将按被保险人因住院引起的医疗和医药实际费用支出给付:
4、住院医疗现金补贴保险金为每份每日人民币贰拾元,给付天数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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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保险金 | 住院费保险金将按被保险人住院床位实际费用支出给付,但每日最高给付额为人民币贰拾元:住院手术费保险金将按被保险人入住医院并接受医生施行手术的实际费用支出给付:医院杂项费保险金将按被保险人因住院引起的医疗和医药实际费用支出给付: |
住院日额保险金 | 住院医疗现金补贴保险金为每份每日人民币贰拾元,给付天数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
保什么 | 保多少 |
住院床位 |
实际支出合理费用 (保单生效60日内因疾病住院不承担保险责任) |
住院手术 |
实际支出合理费用 (保单生效60日内因疾病住院不承担保险责任) |
住院杂项 |
实际支出合理费用 (保单生效60日内因疾病住院不承担保险责任) |
住院津贴 |
实际住院天数 x 2 (保单生效60日内因疾病住院不承担保险责任)0 |
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自杀、矫形整容手术、牙齿治疗、先天性缺陷、健康检查、吸食毒品、精神疾病、酒精中毒、怀孕、患艾滋病、既往症、非住院医疗、进行高风险酒驾、战争暴乱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