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御享金越(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
个人
投保范围
28天-75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险金保障。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被保人1人:

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之前,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所交保险费;②合同的现金价值。

18周岁之后且交费期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②合同的现金价值

18周岁之后且交费期满,按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②合同有效保额③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人2人:

若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两人均身故后,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另一人后身故,18周岁前,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②合同的现金价值。

2.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另一人后身故,18周岁后且交费期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②合同的现金价值。

3.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另一人后身故,18周岁后且交费期满,按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②合同有效保额;

若两名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或者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的先后顺序,按照合同约定分别计算两名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金额,并以计算后两者的较大值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若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时均在其本人18周岁之前(不含),或者均在其本人18周岁之后(含),向两名被保险人各自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分别给付50%的身故保险金;

②若一名被保险人在其本人18周岁之前身故,另一名被保险人在其本人18周岁之后身故,先向18周岁之前(不含)身故的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合同所交保险费与50%身故保险金两者中的较小者,再向18周岁之后(含)身故的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剩余的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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