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或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或“糖尿病并发特定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所患既往症及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
(2)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引起的医疗费用;
(3)疗养、视力矫正手术、各种健康体检项目及预防性医疗项目、牙科保健、牙科治疗、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4)如下项目的治疗:皮肤色素沉着、痤疮治疗、红斑痤疮治疗;雀斑、老年斑、痣的治疗和去除;对浅表静脉曲张、蜘蛛脉、除瘢痕疙瘩型外的其它瘢痕、纹身去除、皮肤变色的治疗或手术;激光美容、除皱、除眼袋、开双眼皮、治疗斑秃、白发、秃发、脱发、植毛、脱毛、隆鼻、隆胸;
(5)更多详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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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保险金 |
尊享版/优护版/惠民版:住院医疗费用、指定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诊急诊费用:200 万(三项合计)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尊享版/优护版/惠民版: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重大疾病指定门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费用:200万(三项合计) |
糖尿病并发特定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 |
尊享版/优护版:200元/天、限额300天 |
糖尿病并发特定疾病津贴保险金 |
尊享版:10 万(限给付一次) |
门诊药品费用保险金 |
尊享版:每年限25次,每次限额200元 |
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