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身故保险金的给付将由主险合同身故保险金责任承担,具体详见主险合同相关规定。
本附加险合同的主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农银健康保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的已交期数给付生存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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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的已交期数 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的已交期数 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 10.1)计算,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0 周岁(指出生满 30 日的婴儿)至 60 周岁。
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我们签发的保险单上载明。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
赵先生25岁,购买2份「农银健康保重大疾病保障计划」,计划包含农银附加健康保两全保险,基本保额20万元,每月仅需交纳保险费571.14元,交费期选择10年,保险期间选择20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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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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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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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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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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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已交保费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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