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意外随时可能发生,当意外发生而需治疗时,往往会给企业和员工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嘉禾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提供企业团体员工意外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减少企业风险,为员工提供更好的保障。
产品特色:
门诊住院 费用报销
保费低廉 保障充足
无免赔额 高额给付
附险形式 灵活搭配
保障全面 生活无忧
手续简便 无需体检
家属投保 人文关怀
为企业解决的问题:
完善的意外医疗报销,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为员工提供更好的保障,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加员工福利,促进企业和谐,提升公司形象、吸引优秀人才。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治疗并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本公司将按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支出的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的9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治疗并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本公司将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以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已按政府的规定获得赔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给付中获得赔偿,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不超过被保险人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已获得各种赔偿后的差额。
上述医疗费用必须在订立本附加合同的本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可报销范围内。
经营理念:
以信立业 以实求健
以新创绩 以效争优
服务宗旨:
终生对客户负责
时刻为客户服务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若因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治疗并导致医疗费用支出, 对于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第180日)支出且在签发保险单的 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的合理的实际医 疗费用,将按下列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其中: 医疗保险金=(上述规定的医疗费用-免赔额)×赔付比例 |
某企业为员工购买了「嘉禾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并附加了「嘉禾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该企业员工王某骑车回家,因路面较滑跌倒导致踝骨骨折,在医院门诊看病花费合理医疗费用1200元,其报销如下:1200元×90%=1080元。企业或个人只支付120元医疗费用,如果该员工在1年内因意外多次前往医院看病,本公司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一年累积报销的费用不超过企业给员工购买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额度。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故意犯罪或拒捕;
二、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三、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治疗、药物过敏导致医疗事故;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七、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八、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事故;
九、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承保对象:
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之间,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人员,在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均可以成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1年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患有脊椎间盘突出症、吸食毒品、美容医疗、整容手术、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酒驾、流产、分娩、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医疗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其他渠道已报销部分-免赔额)×约定报销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