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金穗福年金保险产品特色:
农银人寿金穗福年金保险属于养老年金保障产品,自70周岁开始每年领取养老金,身故也有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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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主险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九个保单周年日(含第九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每年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给付一次特别生存年金。 |
生存保险金 |
自主险合同第十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十九个保单周年日(含第十九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每年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农银人寿金穗福年金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 养老理财
犹豫期:15天
保障期限: 20年
农银人寿金穗福年金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