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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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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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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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按民生鑫享一生年金保险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0%给付祝福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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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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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起,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按照民生鑫享一生年金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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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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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处于约定的“约定的年龄范围”内,保险公司按照民生鑫享一生年金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龄(0—11周岁),18周岁保单周年日领取;被保险人年龄(12—18周岁),25周岁保单周年日领取;被保险人年龄(19—54周岁),60周岁保单周年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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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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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八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民生鑫享一生年金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寿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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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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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鑫享一生年金保险: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 (1)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主险身故时的现金价值。民生聚鑫宝年金保险(万能型):身故给付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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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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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20种,每次按民生附加康健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保额的20%给付,累积最多3次,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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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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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80种,一经确诊按民生附加康健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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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少儿重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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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少儿重疾10种,25周岁(不含)之前,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确诊特定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民生附加康健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保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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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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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最高赔付100万元/年,一般医疗保险金包含(1)住院医疗费用;(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3)住院前后7日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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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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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最高赔付200万元/年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包含(1)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2)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3)重大疾病住院前后7日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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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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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伤害导致需接受治疗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报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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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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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或因疾病导致需住院接受治疗,住院期间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报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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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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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后或门急诊产生的合理且必须的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报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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