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驾乘人员意外身故定期寿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1-6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短期保障一年,保障驾乘7座以下非营运车辆期间遭受的意外身故
投保须知

保险费的交付: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您和本公司约定,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

 

投保范围:驾驶或乘坐7 座(含)以下非营运车辆的人员均可投保本保险。其中驾驶员年龄须在18 周岁至65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学习或生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并有效的;除驾驶员之外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须在1 周岁至65 周岁。


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在驾驶或乘坐7 座(含)以下非营运车辆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起180 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的(不包括猝死),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产品描述

身故保险金

若在驾驶或乘坐7 座(含)以下非营运车辆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起180 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的(不包括猝死),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以外的人员驾驶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


6、 驾驶或乘坐非指定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


7、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8、 因超员、超载或非法营运造成的人身伤亡;


9、 因严重超速导致的人身伤亡;


10、 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


11、 被保险人进行探险活动、赛车、越野等高风险运动;


12、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精神失常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13、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4、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本合同终止。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谁能保
1-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意外身故 保险金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因超员、超载、严重超速或非法营运造成的人身伤亡;驾驶载有爆炸物品等的危险车辆;参加高风险运动等;因精神错乱等导致的意外;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民生驾乘人员意外身故定期寿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64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