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保障内容 |
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单前15年(不含当日),首次确诊MAX(150%基本保额,累计已交保费,现金价值); 保单15年(含当日)后,首次确诊MAX(100%基本保额,累计已交保费,现金价值); 间隔期365天,第二次确诊重疾(除首次重疾外),120%基本保额。 中症疾病保险金: 25种,60%基本保额,不分组赔付2次,无间隔期。 轻症疾病保险金: 50种,30%基本保额,不分组赔付3次,无间隔期。 特定疾病保险金: 25种,30周岁前,100%基本保额。 豁免保险费: 被保人确诊重中轻症豁免未交保险费。 可选责任: 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 首次恶性肿瘤重度确诊之日起365日后,每年给付40%基本保额,每个保单年度以一次为限,累计三次为限,每次间隔期365天。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导致身故或全残,(18周岁,MAX(累计已交保费,现金价值);≥18周岁,MAX(100%基本保额,累计已交保费,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