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您在投保时可根据是否具有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障待遇,选择有社保或 公费医疗待遇情况下的保险责任或者无社保和公费医疗待遇情况下的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根据投保人的选择,我们承担以下对应类别的保险 责任:
等待期
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 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60天 时间称为等待期。续保或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
一、投保时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待遇 被保险人经医院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于医院住院 治疗的,如果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补偿,对于被保险人 的每次住院,我们按其实际支出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其 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累计已获得补偿部分后的剩余金额的100%,向住院 费用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时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障或其他原 因未从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获得补偿的,对于被保险人的每次住院, 我们按照其实际支出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 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累计已获得 补偿部分后的剩余金额的65%,向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住院费用医 疗保险金。
二、投保时无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障待遇 被保险人经医院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于医院住院 治疗且未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补偿的,对于被保险人的每次住院, 我们按其实际支出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 要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累计已获得补偿部分后的剩余金额的80%,向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住院费用医疗 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时已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并从社会 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了补偿,我们按其实际支出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 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 保险、公费医疗、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途径累计已获得补偿部分后的剩余 金额的100%,向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符合上述条件下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接受住院治疗的,若与该住 院视为同一次住院的治疗延续至本附加合同期满日后,我们仍承担保险金给付 责任,但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0日。
被保险人的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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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用津贴 |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于医院住院治疗,我们向护理费用津贴受益人给付一百元护理费用津贴。每次住院护理费用津贴给付以一次为限。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
(4)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 动车;
(6)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其他医疗手术或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
(7)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 在此限;
(8) 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 (含绝育),但意外伤害事故所导致的流产与怀孕合并症的宫外孕、葡萄 胎、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产后大出血、先兆子痫、子痫症、妊娠毒 血症、先兆性流产,不在此限;
(9) 美容、视力矫正手术、外科整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但因遭受意外伤 害事故导致的必要外科整形手术,不在此限;
(10)装设义齿、义肢、义眼、眼镜、助听器或其他附属品。但因遭受意外伤害 事故导致的不在此限,且其装设以一次为限;
(11)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性病,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既往 症;
(12)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 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3)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附 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保什么 | 保多少 | |
住院医疗 | 投保时有社保,享有社会医疗保障 |
(实际支出合理费用-社会和公费医疗已报销部分-其他渠道已报销部分)x100% (保单生效60天内因疾病住院不承担保险责任) |
投保时有社保,未享有社会医疗保障 |
(实际支出合理费用-其他渠道已报销部分)x65% (保单生效60天内因疾病住院不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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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无社保,享有社会医疗保障 |
(实际支出合理费用-社会和公费医疗已报销部分-其他渠道已报销部分)x100% (保单生效60天内因疾病住院不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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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无社保,未享有社会医疗保障 |
(实际支出合理费用-其他渠道已报销部分)x80% (保单生效60天内因疾病住院不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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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津贴 |
100 (保单生效60天内因疾病住院不承担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妊娠分娩、医疗事故、私自用药、康复治疗、矫形整形手术、装设义肢等附属品、患艾滋病、先天性疾病、既往症、进行高风险活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