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优享添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个人
投保范围
0-70周岁
投保年龄
5年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期满可领取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2)本合同已支付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该比例取值如下:

0-17周岁,比例为100%;18-40周岁,比例为160%;41-60周岁,比例为140%;61周岁及以上,比例为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仍生存且本合同有效,则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2)合同已支付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该比例取值如下: 0-17周岁,比例为100%;18-40周岁,比例为160%;41-60周岁,比例为140%;61周岁及以上,比例为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仍生存且合同有效,则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5年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4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推荐代理人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